gimle799123

假作真时真亦假

【东凯】曾经 上

Warning:RPS勿扰真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靳先生第一人称独白,时间线也许有Bug。

 

假的。别信。

这是九月末的北京,我站在西城区天桥南大街这座布满孔隙和玻璃天窗的大楼前,行李只有简单的一箱衣物,孑然一身,我没法停留太久,晚上我得去赶回程的航班。        

 

阳光又倾泻着撒下斑驳一片光影,走了一路,衬衫贴着脖颈有些汗湿,九月份的北京不是我最喜欢的季节,早晚已经有了很大温差,但平日里还是有些燥热,行李轮子摩擦着午后落了一地梧桐叶的行道。这场话剧走到最后一次演出了,收到的成效不错,我是已经比较满意了。年轻时候深爱着的故事,有了机会自己做出品人搬上话剧舞台,在内地演出。想来想去,我今年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又一年了,如果有幸活到八十岁,我的前半生也已经过去了。活不到那个时候,也不算什么遗憾的,把该做的事情差不齐做了一些,剩下的半截身子都要入土的人,最后下场都是一把灰。

 

十年前我想,在十年之后,一定得把有些事情做妥了办全了,因为我是真的怕了,怕自己一点点丧失了这些最初的执念和固执,怕有些事情不敢去做疲惫了倦了。这场话剧就是那一线挣扎,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,今年结束掉之前,得重新让自己慢下来一些。这几年连续的连轴转动,回想起来自己想挑战的角色,想做的事情几乎样样都实现了,家人身体健康,身边的一切都挺顺利,即使是偶尔的失眠,也不再像十年前那般每晚睡之前的辗转反侧,我的前半生,好像的确没有什么遗憾了。哦对,如果有个人非要问我有哪些遗憾,我想我的遗憾是个很好的人。相信我,这绝不是缅怀过去的虚伪弄词,即使要我重来无数次我都要说他是很好很好的人,只是他太好了,而我不配拥有,是我把他弄丢了。

 

伸手拦下一辆出租,给司机报了地址,关车门的时候裤脚被夹了片刻,叹了口气向车窗外望去,约莫几秒司机答我,说不认识那个地方,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管那里叫十年前的路名,我笑了,跟司机重说了一遍地名,这才结束这场尴尬。我凝视着窗外跌宕连绵的楼宇,近的是已经残缺泛黄斑斑驳驳隐约透着儿化音的旧胡同,北京这几年又开始出政策保护这些古董了,你给全中国的,或者说全世界的人介绍北京大概都能给你举几个有名的胡同,好像如此大费周折的宣传,人们就真的意识到了这些老古董的珍贵了,该被遗忘的就真的不必强求留在生活里,有些拼命守护的还是被丢弃在了时间洪流里,死在了从前无数个盛夏里。

 

一九九九年,我第一次来到北京。印象深刻迎接我的就是一场瓢泼大雨,带着浓厚的泥土的腥气,我毕业打算离开这里的那天,送别我的还是一场大雨。我没有带伞,只有行李箱和背包,揣着一纸录取通知书和一点点惴惴不安的情绪,走向我即将面对的全新而又陌生的方向,我的行李在有裂缝的石板路上颠簸着拖行,雨停了,空气里还是一片闷热潮湿的味道,远处一片天光透亮。

 

雨,又雨,整个城市都在下雨,像在昭告一场迷蒙的道别。我遇见他以后,这个城市突然就不下雨了,好多天晴空万里,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八月份生的,就是南方最热的那会时候,大暑天气,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有关系。我初次见他,他找我问路来着,就反戴一黑色帽子,上面一串拼错的字母,下巴尖,人特别瘦,就站在八零一车站站牌底下左顾右盼,神采飞扬的,两大眼睛忽闪忽闪,也不知道怎么就瞅到在商店买水的我的,他轻拍我肩膀,问,诶哥,请问东棉花胡同往哪个方向走啊。普通话挺标准的,但还带点口音,声调微微上扬,带着点没来由的傲气。就是那种,虽然发音标准但是一听就是南方人的类型。估计是想显得亲和点,故意加了点儿化音在里面,我说从这里坐三号线往城东区再转七十九路车,末了还是补了句,你是要到戏剧学院去吧。他愣住了片刻就笑了,笑的眼角起了些微好看的纹路,眼角亮晶晶的,像要随时飞出星子碎末出来,笑的我心里痒痒的。他说,怎么,你也在那上学吗。我说,不,我前几天刚从那毕业。我给他指了半天,拿手比划了一片地图给他,东西南北全给讲了一遍,坐几号车都讲了。结果半天他回我一句,就,然后左转对吧。我咽了咽嗓子,不去看他一双流淌星河的大眼睛,叹口气讲,往右直走。得了,我领路带你去吧。谁让我真的拒绝不了他呢,真的,我活了二十几年头一次没有丝毫犹豫就不拒绝一个完全陌生的人。我相信任何人看见了都舍不得拒绝他那一双眼睛的,你见了就知道,看一眼就能陷半辈子。

 

造化弄人吧。谁知道后来和他有那么多的故事呢,确切说我从前从来没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男人,我们那个年代人在想什么呢。好好读书,找份稳定的最好坐办公室的干部工作,娶个贤惠的妻子生个孩子过完自己庸俗无为的后半生,那种一眼就能看见二十年后的日子。我以前也这么想过自己的一生,但越深想就越瘆得慌,越想每天都会严重的失眠,现在看来惹得自己都笑当时的自己。原来我也会怕那么千篇一律的生活。喜欢男人?估计被我们那里人知道会被当成怪物吊起来打三天,再给一脚踹出家门。

 

过了那场初遇我接了个角色,暂时就留在北京了。古装剧,每天头套带的我脑仁生疼的,北京的冬天也来势汹汹,偏偏那年还尤其的冷,深入骨髓的冷。反正生活就这么摇晃不紧不慢的过,起初是一起吃饭,后来我就经常上他们宿舍去送豆脑或者煎饼去了。他住二楼最西边那间,上铺层。我俩第一次就在那间狭窄的硌的人背生疼的床板上,反正挺顺其自然的,没电影里那么浪漫的情节,那天他感冒,鼻音让他发音更不标准了,一开始他裹着层厚棉被把自个裹得像个粽子似的,嘴上还不饶人。我就伸手进被窝挠他腰间的痒肉,这办法百试百灵,他爆发出一阵持续的笑声,说实话有点吓人,但挺可爱的。

 

“什么都没穿啊你,不是生着病吗。”

 

“你大爷的,身上太他妈热了。不是明明还有件裤子啊。”

 

然后我就把他嘴堵上了,用那种突然发狠的力气,他还不服,就半裸着身子跟我接吻,双手慢慢搂住我的脖子,一边吻一边往我头发上摸索。我就钳着他的下巴,“小样,挺有经验的你啊,以前接过吻吗。”他停下来一会儿,气喘吁吁把他那骄傲的小模样又放跑出来了,“你管我,反正和男人就你一个。”

 

真的要进去的时候我也抖的厉害,是真紧张,怕弄疼他。我就跟他讲要是疼那你就喊出来,要不我不进去了也行。

 

“是不是男人啊,你不行我来啊。保证你满意。”

 

“啧。你丫就知道嘴上贫,也就嘴巴不饶人。哥行不行你待会儿就知道了。”

 

事实证明我俩都是嘴皮功夫的主,其实都没什么经验。他两条白腿光溜溜的被迫撑开,每进去一寸就收紧一分,他就跟抖筛子一样,额上出了层汗,小脸都皱在一起了苍白一片,快跟他宿舍那面掉了漆的墙灰颜色差不多了,咬着牙关应是没叫出来声。行啊,还挺倔。后来我就动了几下,慢慢适应了,但还是不敢太大动作,我看着他脸色发白,就说,你疼就咬我呗,冲这咬。我把手指塞进他的嘴巴里,“叫出来吧。”然后他调就变了,变味成了一阵轻微的呻吟,索性就什么都不管了。去他的吧。

 

结束了以后,天色渐晚,我搂着他侧卧在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面,他耳根都是通红的,半天憋出来一句,“你头发挺硬哈。”这他妈都哪跟哪啊。

 

于是后来,我跟着就重感冒了,鼻子塞了好些天,脑袋昏昏沉沉。后来我再回想我和他的第一次,总觉得那一场病我病了十几年,到现在还没醒呢,却在一转瞬之间,发现自己离那个泛着寒意潮湿混沌的梦很遥远了,从此记忆每逢雨天就发疼,伤口没有血却印在我身体里,就像他咬我虎口的那一下,叫我疼了好长时间。

 

再后来我就在四环那胡同里租了个几十平的小屋子,地铁坐了好几站还得转车,特别不方便。但他二话没说就过来住了,每次都是嬉笑着的,好像只要能见我,天大的事都不是事,千里迢迢还是近在咫尺,都不如在我肩头靠着睡一晚。他毕业了开始找工作,那个冬天结束的时候,他去了家广告公司给人当模特。有天晚上我们下馆子小酌庆祝,散步回来的路上我和他玩踩影子的游戏,书上看来的,说只要踩着另一个人的影子走,一辈子都不会丢了他。我不信,他却跟个孩子一样说要玩。其实,他可不就是像个孩子。走着走着我和他拉开一段距离,他走到一盏昏黄的灯光底下,歪着头看我,我像是宣誓什么一样对他喊:“王凯,好好干。”他就笑了,“好,你也是啊。”

 

有时候我骗自己我们分开是因为钱,是因为我不喜欢他了。其实根本不是,最穷的时候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。我说,你一个人跑的太远了,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分开根本不是因为这个。

 

早春天气好的时候,我和他就把潮湿的厚棉被拖出来在阳光下,然后把自己也搁在漫无遮拦的春光里,搬把椅子喝着劣质的速溶咖啡慵懒的看着对方笑,笑的傻气十足。柳絮还未开始飘扬,沙尘暴也没有来,天气算得上晴空而高远,美好的让人忘乎所以只记得爱人的春天,鸽子纷纭而起,从胡同的这一头飞到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一方,中间隔着弯弯曲曲的旧街道,飞向无尽的天空,我和他的故事,和这座城市里隐没于一街一巷的人们的普通爱情故事一样。那时候我们都没有天大的理想和心愿,却蓬勃希望,振着白羽的鸽子能带我们走出去,也能带我们回家。

 

是我让他无家可归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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